中交建筑*公司温州潘桥项目
充电桩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项目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高铁新城潘桥单元C-**、C-**地块安置房工程*期,招标人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高铁新城潘桥单元C-**、C-**地块安置房工程*期,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交温州高铁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充电桩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潘桥河以南,规划奔驰路以北,C-**地块以东,温州高铁新城潘桥单元C-**地块安置房工程由3栋**层住宅楼、1栋配电房、2层地下室共同组成,其中1#、2#、3#楼为地上**层,配电房为地上1层,住宅楼均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桩基筏板基础;地下室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桩基础。总建筑面积*****.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包含了3栋**层住宅、1栋配电房、2层地下室。合同工期***天,合同额*****.***元。
2.2 招标范围: 充电桩,采购数量2台直流充电桩,**台交流充电桩,规范要求《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T *****.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T *****-****、《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T ****-****,计划交货日期:****年**月 (详见附表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招标物资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建筑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6 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9 月 ** 日 ** 时至 **** 年 9 月 ** 日 **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标书费用。
4.3 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9 月 ** 日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http://ec.ccccltd.cn/PMS/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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