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南宁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采购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首次公告日期:***4年9月**日
*、澄清日期:***4年9月**日
*、澄清内容:
因军队采购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存在前后不*致的情况,现将内容澄清如下:
序号 | 章节位置 | 原招标公告内容 |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1 | 第*章 招标公告第*项“*、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 (*)申领时间:****年9 月** 日至 10月 **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领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 (*)申领时间:****年9 月** 日至 9月 **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领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号。 (*)申领方式:线下申领,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证明。 (*)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物资仓储、运营配送场所(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
***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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